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23 15:36:30
【精选】劳动合同锦集8篇

【精选】劳动合同锦集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终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 月发给,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劳动合同 篇2

司法实践中退休人群关系的认定存在分歧

当周律师问及退休人群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时,在场的HR均认为是劳务合同。周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是有分歧的。什么条件算作退休?是到了法定年龄还是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周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终止的情形。对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和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都有所涵盖。实际上,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享受不了保险。像社保年限不够、工龄找不到、档案丢失等等。进城务工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为了生计需要进城打工,单位如果想聘请他,跟他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里存在很多争议。

根据以往的判例,曾经最高法院因为一个案子有这样一个回复:进城务工的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法定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受了伤,视为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可见,在实践中对于退休人员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声音。

周律师说,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认定方式。在广东和上海地区明确规定了是否算作退休依据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北京地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通过案例研究和业内的交流,主流观点认为北京以年龄为准,后期就是劳务关系。所以如果单位的分支机构在其他地区要有所注意。

除此之外,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认真核实员工的身份信息。有的生产企业,尤其是生产线工人。可能是同乡介绍过来的,入职时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了,工伤险是报不出来的。

送达条款的选择

劳动合同中的送达条款即员工要留一个基本的可以收到信息的方式。可以是短信、邮件、文本签收、快递等。周律师表示,送达方式在合同中要明确,包括要求员工确认的内容以及员工确认的送达方式发生变更,员工有义务告知单位。如未告知将承担怎样的后果等等。这些都可以约定。

周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避免选择直接公告送达的方式。在一个案例中,曾有一家企业的员工失联了,直接选择了公告的方式。法院最终认定送达无效。所以,真发生员工失联的情况,要穷尽一切送达办法,直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再选择公告送达。在这个过程中,短信、微信、邮件、通话的记录要有所保存。

还要注意的是,最好让员工留一个非企业邮箱,最好不要QQ邮箱。因为有些公证处对QQ邮箱和QQ的聊天记录是不公正的。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

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

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试用期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

期 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 ,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具体标准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天。

2、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3、甜蜜转身的押金制度,乙方需交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一次性金额退回押金。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坚决维护公司的经营管理人事机密、信誉等一切利益的义务。

2.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调整工作与休假的义务。

3.不对公司隐瞒任何真实情况的义务。

4.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乙方自行缴纳。

5.乙方如擅自解除合同、应根据《公司资产员工责任表》交还相应物品。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一) 甲乙双方不得无视公司相关的人事制度、随意解除合同,否则

应赔偿对方违约金3000元。

(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失火等)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视为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 乙方因自身的不可克服原因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

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取消企业给

予的一切福利和奖励待遇:

1. 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2. 乙方的行为违反《员工守则》之员工解聘的条款。

(五)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更改合同的。

2. 乙方认为自己无能力继续从事本工种的,并自愿放弃企业给予的一切福利和奖励待遇。

第六条 附则

(一) 合同期 ……此处隐藏4502个字……/p>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偿还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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